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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4年3月经北镇市政府批准,自1999年起北镇高中自主到省内外师范院校招聘教师。经几年实践,逐步形成了以下管理办法。 一. 招聘组织 设招聘领导小组和学科评定小组。 领导小组由校长和常务副校长为正副组长,其它副校级领导为组员。 学科评定小组由中层以上成员担任组长,成员由教研组长、备课组长及骨干教师组成,小组人数为5人。 二. 招聘原则 依学校发展,学科教师配员缺额和学校有空编的前提下招聘教师。 招聘大学生一般是应届优秀大学生(含非师)。具有本科毕业证、学士学位证、国家外语四级证、计算机二级证、普通话证和教师资格证(非师)等证件。 男女教师比例协调。招聘教师一年试用期,合格后正式录用,一聘5年,为国家事业单位正式干部。 合同期满可续聘或不聘。 三. 招聘办法 一般采用派员到省内外师范院校招聘,招聘大学生经初审合格后,采用两种方式试讲和面试。一是在洽谈会所在地试讲,一是经初步审核合格后到我校试讲。试讲后经面试和审验合格后择优录用。 来校竟聘大学生食宿费、交通费(外省半费)由我校承担。 四. 录聘与违约 凡经试讲和审查合格后即签约,签约时交验两证交校方管理。签约后报录聘人所在单位和锦州市教育局人事科审验,手续完善后即生效。档案由北宁市教育局人事科管理,工资按地方财政标准执行。 如签约后违约,校方有权拒付两证。特殊情况经我校同意违约的,需交我校方2000元以上违约金(考研者除外)。 校方如违约,合同人可持合同投诉。 五. 其它 校方欢迎在读竞聘大学生来校实习、见习,上班时间一般在八月初。 校方为录聘大学生提供食宿条件,伙食费标准在100元左右,住宿条件一般为3~4人标准间。 六. 联系办法 校长办公室:0416 -6621164、0416-6633541 联系人:任晓伟主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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